2025-08-18
关于我公司网站[“airfiber” ]字样失效说明
我司全力支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,即日起凡我公司网站内及其他地方涉及[“airfiber”]的字样,一律立即失效,不作为商品描述及公司介绍的依据。[“airfiber”]商标归属为airweave Inc.公司。
由于空气纤维材料属于新型材料,并无像海绵、乳胶、记忆棉、弹簧等类的通俗名称,现被整个行业所广泛使用的名称为“空气纤维”。而“空气纤维”的英文翻译为“airfiber”,恰巧与airweave Inc.公司的商标“airfiber”相同,并非主观故意使用“airfiber”进行宣传,而是在翻译时直译出来的。且由于我司成立时间较早,发布信息人员流动性大、时间跨度大,公司网站新闻及产品帖子众多,文案难免涉及到“airfiber”,如标题、产品介绍、图片、详情页等等,我们尽努力修改到位规避使用。如果产品图片、标题以及详情页面等地方,涉及“airfiber”,在此声明全部失效,请广大消费者悉知,不作为我公司及商品描述介绍的依据。
公司已对网站及其第三方平台内容进行了全面的排查与清理,如果还有“airfiber”,在此声明全部失效,凡浏览公司网站及关联公司信息网站(B2B 等第三方平台)均表示知悉,否则请放弃访问。如果有遗漏,请联系我们进行更改、删除,谢谢理解配合,不胜感激。在此芯丝维科技祝大家生活愉快、工作顺心!
特此公告
2025年8月